上虞公安再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7-09
昨天,从区公安分局获悉,公安部日前下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上虞区公安分局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这是继2016年获评后,上虞公安连续第二次被评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也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公安机关。
区公安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始终将执法工作置于公安工作生命线地位,作为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了新提高。近年来,该局执法效能持续全面提升,打处质效显著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也达到了历史最高值。
检察官、法官、律师授课,局长、政委带头当好学员。近年来,区公安分局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深入开展执法培训,班子领导带头学法,全局比拼精品案件,民警争当执法标兵。2017年以来,分局累计培训达2500余人次,民警执法能力不断精进。“带头学、持续学、学新法、学先进,只有不断学习进步,公安民警执法能力才能稳步提升,不被新情况新问题所难倒。”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执法硬件建设上,分局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法制信息化建设,投入300万元建成办案区轨迹系统、执法音视频全过程管理监督平台,实现了执法过程闭环管理。软件提升上,分局坚持以机制为关键,持续完善执法标准,明确执法部门中层领导办案任务,办案质量与干部评价挂钩,发挥中层领导执法办案引领表率作用。同时,依托“乡贤治理·乡警回归”载体,发挥公安民警法律特长,积极参与原籍地村(居)的矛盾纠纷化解。
分局坚持以创新为引领,全面提升执法效率,开展刑事体制改革,做专做强专业警种,优化四个专业打击队,专业警种办案数从44.3%提升至71.2%,打击实效明显提升。加强法制员培养使用,组建拥有20名警力的专业法制队伍,全方位开展执法监督指导,随案执法监督效能明显提升。完善公检双向派驻机制,实体化运作驻局检察官办公室,通过在办案件巡查、列席法制例会、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等方式,提高刑事案件侦办质效。
分局还充分运用民意感知体系,实行不满意警情第一时间回访核实、整改落实,在最新的第三方测评中,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第一。出台《执法办案质量六项措施》,规范执法刚性要求,总结二级英模、百官派出所民警姚阳潮14年接处警工作经验,汇编《姚阳潮110接处警“365”工作法》《现场执法执勤规范用语》,让民警执法更有尺度、力度和温度。
“我们将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确保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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