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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创汇社区能否办理单独房产证?官方:需办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05-18   
近日,有市民咨询,称自己于2021年1月买了西安创汇社区的房屋,创汇社区F区已于2018年9月7日完成拆迁安置房首次登记工作。目前已经2年多了,建设单位未递交办理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的申请资料,经与原业主沟通,得到的回复是需要等村上通知统一办证。不知是否必须需要村上共同办理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才行?每户业主是否可以单独办理?

对此,西安高新区相关部门表示,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分则相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请市民联系建设单位共同办理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

申请拆迁安置房的转移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拆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

(3)拆迁安置协议(凡拆迁安置协议有原房产证号的,需提交原产权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或西安市房屋登记簿,西安市房屋权属登记分户表);

(5)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6)完税凭证。

关于办证的详细情况,市民也可向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城棚改部做进一步了解,联系电话:029-68257153。

待建设单位将拆迁安置房的转移登记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并提交后,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依申请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