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资讯 >
热门搜索:

父子“上阵”施工不到一月双双骨折 未央法院出面60万赔偿或有着落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04-19   
近日,未央法院立案庭迅速采取保全措施,让一对遭遇工伤的父子安下心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申请人孔某及儿子孔小某均在被申请人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务工。2019年11月14日,孔某在从事拆除作业时,被突然塌落的钢模板压伤,致左侧肋骨骨折、双肺挫伤、T9椎体压缩性骨折。次月6日,孔小某被塔吊上的物件撞伤,致左胫腓骨下段粉碎骨折。经认定,二人均构成工伤,孔某为八级伤残,孔小某为九级伤残。因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父子二人共同向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浐灞)申请仲裁,要求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案件受理后,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的住址位于未央区某城中村的民房内,但屋内空无一人,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遂向未央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由发包方中铁集团某公司协助暂停向被申请人支付项目工程款共计60万元。了解孔某父子的遭遇后,魏钰法官在同情之余不禁思索,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何进行财产保全?在进一步了解案情、查找法律依据后,她立即与仲裁委沟通,并于仲裁委移交材料的当天,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作出保全裁定。因协助执行单位住所地在济南,而案件情况较为紧急,魏钰法官与书记员悦铭又匆匆赶往该公司在鄠邑区的项目部。但该项目部负责人以代发农民工工资且工程尚未最终结算为由,既不签收送达回执,也不出具代发工资的相关证据。期间,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中铁集团某公司,亦是同样情形。在当晚返回途中,法官通过拍照发短信的方式向中铁集团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送达了法律文书。次日上午,又通过传真和EMS再次送达了相关材料,并释明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交代付农民工工资的证据及逾期提交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10月29日,被申请人来法院递交了反担保函,申请解除对其的财产保全。目前案件正在仲裁委进一步审理中。此案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实施以来,该院在劳动仲裁阶段作出的首例财产保全案件,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通讯员 魏钰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报 火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