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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14条举措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5-14   
  中新社杭州5月12日电(胡亦心)12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到“六保”,实现“六稳”,该局印发《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明确保市场主体总量规模、提市场主体内生实力、优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三项总体目标,推出14条服务举措。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要保市场主体总量规模,力争到2020年末,浙江省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780万家,同比增长8%以上,其中企业280万家,同比增长10%以上。市场主体总量、企业总量、人均拥有市场主体量,三项指标均在全国位居前列。

  在提市场主体内生实力方面,《通知》明确,要发挥市场主体主观能动性,练好内功,增强抵抗风浪的本领。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18万家,其中,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5万家;个转企1万家,列入小微企业培育库8万家,小微企业职业技能提升11万人次,推动浙江省100个特色产业提升质量。

  此外,《通知》强调,要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改善消费环境,凝聚消费信心,新增放心消费单位20万家;畅通要素供给环境,增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竞争环境,解除发展后顾之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围绕三项总体目标,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将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市场主体开办“一日办结”改革、知识产权引领主体核心竞争力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线上线下融合拓宽主体营销渠道、全力改善市场消费环境、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之间加强协作、确保减费政策惠及市场主体、支持市场主体塑造信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等14个方面,服务市场主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