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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自更改合同管辖法院被处罚 违法合同达上千件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3-25   
今年上半年,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简案庭相继收到77件义乌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追偿案件。可奇怪的是,这些案件的被告人均不在金东区管辖范围内,有的甚至是外省籍,但从合同本身却看不出任何问题。太过合理的合同描述反而引起了这一系列案件的承办法官卢静的注意。

“这77个案件合同的反担保协议上有一个共同点:均盖有‘签订地址:金华市万达广场4号楼’的章。”卢静说,按照盖章地址所示,金华市万达广场的确属于金东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可很多时候签订地址都是手写居多,这样清一色的盖章方式实在少见。

为了查清楚这些合同的管辖法院是否属实,卢静和简案庭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我们先后走访了该公司合同中所标注的办公地点,取出了银行中存留的反担保协议进行比对,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卢静说,调查发现该公司从未在万达广场4号楼租赁办公场地,事后法院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租赁协议也并未提交,而在调阅银行中存留的反担保协议发现,并没有“签订地址:金华市万达广场4号楼”的章,证明盖章是该公司事后添加。

随后,法院约谈了该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证据面前,该公司的代理律师坦言,为了尽快追回欠款,该公司就花高价对合同进行了“粉饰”,希望找一个办事效率比较高的法院来处理此事。得知事情败露,该公司负责人也主动向法院交代了事实:该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合同管辖法院一栏都是空白的,等有需要的时候再去刻个“萝卜章”盖上对公司最有利法院的管辖地点,这样的合同多达上千件,而这77件只是该公司的“试水之作”。

最终,该公司认识到了这一错误,主动撤回了这一系列案件。金东区人民法院考虑企业资金链,认错态度及尚未造成影响等因素,仅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罚款5万元,企业罚款20万元,以示惩戒。“如果全部进行处罚,该公司需要被罚一千多万。”金东区人民法院简案庭庭长严文明说,处罚不是目的,重要是对企业有个警醒。

严文明表示,任何企业和个人不能随意制造与法院的连接点,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约定,律师以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也不能为代理人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鬼点子”,如果参与其中将会从重处罚。

(线索提供: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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