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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路上急刹变道 导致身后六车追尾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1-19   
1月23日下午5时53分,在S26诸永高速往温州方向怀鲁互通的高架桥上,发生一起七车连环追尾事故。高速交警说,虽然事故只是造成一人受伤,但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生事故后车上司乘人员的行为值得警示。

1月23日傍晚6时17分,金华高速交警三大队接到820指挥中心关于这起事故的报警情况,根据定位,民警通过视频监控迅速找到了事故现场。由于该路段同时位于高架桥和长下坡危险路段,民警作出了两个指令,一个是告知当事人及时撤离现场,另一个则是枫树岭北端进行卡口,以确保当事人的安全及避免次生事故;同时通知路面巡逻和施救力量前往现场。

然而,从现场和回看视频中发现,事故发生时间是17时53分,报警时间是18时17分,当事人撤离时间是18时30分。7辆事故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在发生事故后不知如何报警,又不按照民警指示迅速撤离,甚至在车道内来回走动,观看自身车损情况。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在施救结束处置事故过程中,民警通过询问并结合监控录像,发现这七车追尾的事故原因。当时,最前面的轿车行驶在第一车道,与其并排行驶在第二车道内的大货车挡住了其变更车道的空间,驾驶员害怕错过路口强行急刹变道,结果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有别于地方道路,在不熟悉路口位置的路段应提前变更车道至第二车道行驶,如果是四车道的应该变更至第四车道,也就是最接近路口的车道;确实忘记变更车道,同时接近路口时又不具备变更车道条件的,那我们就多开点路,从下一路口折返回来,这样才能确保安全行车。

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事故或者其他情况,在车子可以移动的情况下,及时转移至右侧硬路肩后拨打12122报警求助;如遇车辆无法移动的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事故车辆后方(来车方向)150米以外的位置放置三角警告牌或者其他醒目的提醒物,同时将车上人员及时转移到右侧硬路肩或者护栏外等待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