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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具有上虞辨识度的新时代枫桥警务新模式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11月1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区公安机关枫桥警务模式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在视察中要求,全区公安机关要在传承“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创建具有上虞辨识度的枫桥警务新模式,努力使之落实到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中去,切实将新模式持续转化为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实际成效,为我区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作出更大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静、徐耘、吴光裕、黄梅龙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等参加视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周晓国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走访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射击馆、百官派出所枫桥警务展示馆等,听取关于全区公安机关枫桥警务模式实施情况的报告。据悉,近年来,区公安分局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构建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全域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队”等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具有鲜明上虞公安特色的枫桥警务,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为基层社会多元治理提供“上虞样板”。

  与会人员在集中审议中高度肯定我区公安机关枫桥警务模式实施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优化110联动工作机制、车辆治堵等民生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陈坚对区公安机关探索实践“枫桥警务模式”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赞赏。他认为,我区公安机关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实施“枫桥警务模式”,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协调经济社会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基层政权中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陈坚强调,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和灵魂,区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方向,落实关心每一项群众“关键小事”,着力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不断创新实践,积极探索“科技+”“互联网+”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创新城区“联勤警务”模式,着力提升枫桥警务成效;要坚持共建共治,整合各方力量,引导广大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打造具有上虞辨识度的新时代枫桥警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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