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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高效化解信用卡纠纷案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10-19   
  “不立案不等待,3天就解决,确实方便高效。”10月15日上午,我区一家银行负责人走出上虞公证处“共享法庭”后不由感慨,并表示今后遇到类似纠纷将直接借助这一途径寻求解决。

  连日来,在百官人民法庭的指导下,上虞公证处“共享法庭”连续成功调解4件信用卡纠纷案。这也是区人民法院于上个月设立“共享法庭”以来,在创新推动诉源治理尤其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领域的一个重要突破。

  近年来,涉金融类案件越来越呈现多发高发趋势。仅今年1-8月份,区人民法院就累计处理相关案件400余件。“这类案子的特点也很明显。”百官人民法庭负责人、上虞公证处“共享法庭”联系法官丁国芳介绍,一个是债权债务相对清晰;另一个是“一对多”,即一家银行对应多个被告人,这同时也给归并处理提供了基础。所以,相比走诉讼程序,采用调解手段,反而更省时省钱甚至更有效。

  “其中的突破点,就是要找到债务人并引导他们进入‘共享法庭’调解”。上虞公证处“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陈晓军在接收到案件后,立马着手落实调解前准备工作,组织公证司法辅助人员对债务人进行外围调查,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线上对接等多种方式与其保持良好沟通。

  此后的调解,则借助“浙江移动微法庭”小程序,以线上法官指导,线下公证员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来为当事人理顺法律关系,对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进行解释说明;二来从债务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出发,引导双方在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上达成共识。据了解,从外围调查到完成调解协议,整个过程一般仅需2-3天。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这4例案件在达成还款协议之后,均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即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时,银行可通过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直接进入法院执行程序,从而保障债权快速实现。

  “这是个多方共赢的做法。”丁国芳介绍,对信用卡借款人来讲,既能减少诉讼支出,又免入失信人员名单;对银行来说,可以降低债权实现成本。总体上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效率。

  这一做法也开始受到金融机构和债务人的关注和青睐。目前已有多家银行主动对接上虞公证处“共享法庭”,直指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据了解,该“共享法庭”通过法院与公证处的双向沟通机制,融合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公证非诉制度工作优势,采取线上线下共同调解,从而达到诉源治理、减诉疏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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