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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高质量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三个单位一个家庭喜获国家表彰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11-24   
  11月20日在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传来喜讯,我区高质量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三个单位、一个家庭喜获国家表彰,其中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为首次获得殊荣,是历年来荣获全国文明序列最多最全面的一届。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的最高荣誉,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建设、居民素质等方面对一个城市的综合评价,也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荣誉。2017年,我区首次作为绍兴市主城区之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并于2017、2018、2019连续三年高分通过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复评。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我区把做好复评迎检工作作为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展现“重要窗口”风景的重大政治任务,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检验高质量发展成色的重要衡量标准,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载体抓手,聚焦问题短板,广泛发动群众,全方位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环境品质、文化品质、服务品质。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我区高质量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

  在“创城”过程中,我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经中央文明委严格规范评选,小越街道倪梁村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区税务局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区实验小学被授予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曹娥街道金桂苑社区刘育平家庭被授予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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