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退市制度及交易规则介绍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将配套出台规范性文件 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落地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为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落地,证监会将配套出台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构建包容精准的发行上市制度,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明确公司制的交易所监管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着手实行公司制,形成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架构。
坚持转板机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9月3日表示,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丰富企业成长路径,在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培育壮大的企业,鼓励继续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坚持转板机制,培育成熟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精选层具备了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为何以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如何安排”的提问时指出,精选层具备了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精选层现有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后续新增上市公司将由符合条件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产生。
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9月3日表示,在尊重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出清功能,建立差异化需求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9月3日表示,交易制度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交易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创新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
(来源:综合中国证券报·中证网,记者倪铭娅昝秀丽)
- 中国经济稳中向好何以让世界惊叹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题国家统计局16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增长... - 大数据助力战“疫” 福建上线“
八闽健康码,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福建省卫生健康... - 2018济南市旅游工作会议敲定全年
商河等开展创建工作,老城产业空间,加强对华谊兄弟电影城,跟进服... - 博通高通收购案反转:高通股东大
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博通于3月5日发布公告称,高通秘密向CFIUS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