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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西安拟建3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2-01-06   

  12月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据悉,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其中保障新市民住房困难家庭31.22万户、中等以下收入家庭70.49万户、低收入家庭28.83万户、低保家庭14.8万户,改善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279个保障房小区被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2015年起我省启动“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79个保障房小区被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自2021年7月6日全省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在汉中市率先上线以来,省住建厅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公租房管理规程,打通数据孤岛,实施“一网通办”,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截至目前,全省各市主城区全部开通了公租房线上申请业务,其中,西安、宝鸡、榆林、汉中、杨凌示范区、韩城等6市(区)已实现全市域覆盖。截至11月底,全省线上访问量5.6万次,累计注册量3.6万人,受理公租房申请4700余件,有效解决了群众申请难、办事难的问题。

  深入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目前已有6个城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解决西安新市民住房 “十四五”拟建设筹集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针对近年来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组织各市(区)对存量房、存量地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摸底梳理。西安市作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试点城市之一,在“十四五”期间拟建设筹集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省住建厅将加强对西安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督促指导,向社会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截至目前,已征集意向项目49个、房屋41615套(间)。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持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指导西安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有效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严格做好监督管理,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防止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持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公租房小区住进去后安全舒适,保障对象基本满意。加快公租房申请“掌上”办理,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升综合服务效能,确保全省各市、县全部实现公租房申请、配租、缴费、物业服务、网上投诉、退出等工作全程“掌上办”。

  4种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符合条件不补缴土地价款

  备受公众关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主要有哪些方式?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4种方式,和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方式。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陕西下一步如何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我省将在国家的顶层设计下,因地制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以政府投资为主,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政府确定的城市,通过政府给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共有产权住房主要解决有一定购买力,但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众住房困难。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