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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陕西将首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下拨到医疗机构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11-28   

  8月3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在商洛市召开落实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现场推进会。来自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和商洛市部分医疗机构共78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26号)精神,扎实推进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在我省落地见效。

  会上,省医疗保障局通报了全省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情况,西安市、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和延安市洛川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介绍了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医保资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经验做法。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江城,商洛市副市长权雅宁向商洛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兑付了第一批373.54万元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

  温江城指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地是持续做好集采扩面增量的关键举措。各市(区)医保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切实抓好集采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落实,用实际行动推动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各地要在9月底前出台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文件和考核办法,在10月底前将首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下拨到医疗机构。

  会议邀请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与会人员进行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业务培训,并现场解难答疑。

  华商报记者 肖琳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