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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2021年第二次集中“清漂”行动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10-11   

  中新网广州9月15日电 广东省水利厅河长制办公室(下称“广东省河长办”)15日发布消息称,广东部署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集中“清漂”行动,即从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以流域片为单元,按照“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的原则,集中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清理水面漂浮物专项行动。

  广东省河长办介绍,按照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本次集中“清漂”行动,将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平台作用,按照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由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流域河长办负责对流域内集中“清漂”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同时,流域片内各市县按照“一盘棋”要求,全面做好河湖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不得互相推诿,不得把水面漂浮物从辖区内往辖区外推、从上游往下游推、从小河往大河推,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清理任务。

  记者了解到,集中“清漂”行动是广东省河长办创新设立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机制。自2018年以来,广东全面实行一年两次(4月15日至5月15日、9月15日至10月15日)集中“清漂”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漂浮物随水推移而造成的边界不清、责任不明、工作不力问题。

  此外,广东省河长办还在此基础上,结合河湖日常保洁长效机制的建立,基本实现全省主要江河湖库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

  据广东省河长办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省共投入资金82740.4万元,共清理各类垃圾漂浮物115.77万吨,清理河道52591.03公里,清理水域面积6062.20平方公里。

  “在今年部分地区降雨及江河来水偏少的情况下,各地集中“清漂”及日常保洁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河湖水体健康、改善水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广东省河长办相关人员表示,当前正值后汛期,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影响,在确保防台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好“清漂”工作。同时,强化社会引导,积极发动群众和志愿者参与到河湖保洁工作中来。(记者 王坚)

原标题:广东开展2021年第二次集中“清漂”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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