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生破坏山体等七种情形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免职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09-01
新华社太原5月6日电(记者马晓媛)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6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近日出台《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明确属地发生破坏山体、违法占地等七种情形,造成严重后果,将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处理。
这一决定规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属地发生破坏山体、违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房)、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造成严重后果,一经查实,党政同责,第一时间对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同时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省委副秘书长王成禹表示,此次出台的决定,就是要抓住“关键人”“关键少数”,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以更狠更硬措施,以更严更高标准,进一步扛起责任、压实担子、解决问题,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原标题:山西:发生破坏山体等七种情形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免职热点新闻
- 咸阳花园小区经常性停暖引住户不
1月8日华商报读者来电从昨天开始停暖,这已经是今年第三次停暖了... - 2020新冠肺炎疫情口罩还要戴多久
#口罩还要戴多久#,还要再戴1到2个月,上海市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 - 中国航天员刘伯明简历资料 神舟
刘伯明同志简历,籍贯黑龙江依安,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 - 前5月自贸区使用外资602亿 制度
在近日举行的商务部专题发布会上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