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新一轮换届选举将于2021年下半年举行。
在统筹安排基层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会议决定,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新一轮换届选举时间统一为2021年下半年;换届后,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任期依法为五年。(记者张建林)
上一篇:最新通报!新增24例确诊!其中本土病例5例,在这两地
下一篇:【地评线】京彩好评:垃圾分类:城市文明的标志和尺度
关键词导航:绍兴资讯网、绍兴资讯、嵊州资讯、诸暨资讯、浙江资讯
Copyright by 2016-2018绍兴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